上海电机学院教学相关资料存档的基本要求2018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完整性:学校或二级学院要求归档的教学资料,均须及时存档备查;各项资料中应该填写的信息,均须填写完整。

(二)准确性:各项信息填写准确无误,资料中的相关数据统计正确,资料的时序符合规范。二级学院、系专业、课程等名称使用规范,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简称。

(三)原始性:所有教学资料均要保持其原始性,一旦形成并归档,不得随意更改或置换。

二、教师教学工作记录册归档要求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教师教学工作记录册》(相应的空白表格教务管理系统内下载),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目录:

1.教学任务书

2.授课计划

3.本科实开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

4.综合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

5.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安排表

6.实习教学任务安排表

7.作业登记表

8.考勤登记表(单开的课程都需要)

9.平时成绩登记表(作业、实验、测验、期中考试等)

10.教研活动记录

11.试卷分析

12.课程总结(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

三、课程试卷归档要求

(一)理论课程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试卷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内容填写完整):

1.教学大纲

2.授课计划

3.空白试卷

4.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学生成绩登记表

6.试卷分析

7.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学生顺序整理)

备注3-7项与试卷封面装订在一起;学生试卷电子稿需刻光盘

(三)单开实验课程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单开实验材料

1.学生成绩登记表

2.教学大纲

3.授课计划

4.成绩评分标准

备注实验报告电子稿

(四)综合实验课程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综合实验材料

1.学生成绩登记表

2.教学大纲

3.综合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

4.成绩评分标准

备注综合实验报告电子稿

(五)课程设计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课程设计材料

1.学生成绩登记表

2.教学大纲

3.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安排表

4.任务书

5.成绩评分标准

6.答辩记录

备注课程设计报告电子稿

(六)实习(专业认识实习、生产实习)

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前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交实习材料

1.学生成绩登记表

2.教学大纲

3.实习教学任务安排表

4.成绩评分标准


四、其他

(一)细则制定

实验报告、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报告、实习报告等其他不易放入档案袋的材料,由部门按照总体要求自行归档,要和放入档案袋的相关材料一致,方便即时查阅。

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教学资料规范管理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管理责任

任课教师必须对课程教学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课程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归档。二级学院、系负责人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教学管理人员应做好课程资料档案接收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如发生课程资料档案不规范、丢失或损坏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或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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