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学院关于举办首届“文理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续腾发布时间:2023-09-17浏览次数:53

各位老师、同学、校友:


 根据文理学院相关工作要求,选树“博文明理,崇德尚学”的学子楷模,推进我院课程育人、竞赛育人工作的持续发展。为奖励能够代表和彰显文理学院文化特色的优秀个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文理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即日起至2023926


 二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学生、校友。


 三奖项设置首届“文理之星”15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三)代表学院积极组织参与数学类、物理类、人文美育类等竞赛和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起到模范引领的学生、校友;

 (四)主持“上海市、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在文理学院组织各类比赛中的获奖者;在其它学术创新、课题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并有可供认定材料,在学生及校友范围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推荐2023920日前

 方式一: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与提交《文理学院2023年度“文理之星”申报表》;

 方式二:他人推荐——由同学或老师推荐,由推荐者填写与提交《文理学院2023年度“文理之星”申报表》。

 (二)学院评选2023923日前

 学院按照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认真选拔、择优推荐。每个教研室可推荐4-8名候选人,并按期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文理学院2023年度“文理之星”申报表》;

2.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wangyy@sdj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教研室+“文理之星”评选材料。

 (三)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评优表彰:“文理之星”圆桌交流会(2023106日)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落实,保证活动的宣传、评选、表彰等环节顺利进行。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教研室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活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以媒体、网络、活动为载体,提升学生、校友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教研室根据自身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在活动的扎实开展中提升课程育人、科研育人成效,确保身边的榜样对学生的正面引导作用,确保活动对广大学生的教育意义。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文理学院联系。


附件:文理学院2023年度“文理之星”申报表.doc


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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